新京报讯(记者 张姝欣 李大伟)钱端一案中,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信息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量的钱端投资人的个人信息如何流入杭州杭深成为谜题。


部分钱端投资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接到了招商银行的电话后不久便接到杭州杭深的短信。也有个别投资人称,并未收到任何招行的短信或者电话,只是收到了来自杭州杭深的短信。但钱端投资人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杭州杭深是如何获悉投资人个人信息的,他们亦并未曾许可或授权任何一方将数据传输给杭州杭深。


据一位投资人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截图显示,来自杭州杭深的短信内容为:“尊敬的钱端平台用户,距申报截止日仅剩2天,我们已收到大部分用户的申报信息。为避免您错过申报时间,请您尽快登录微信使用‘广钱申报平台’小程序完成申报。”


多位投资人向新京报记者表达对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担忧,对杭州杭深这一第三方平台的不信任也成为多位钱端拒绝申报的重要原因之一。4月29日上午,招商银行钱端一案涉及的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一内部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就杭州杭深收购钱端投资人债权/产品权益一事,招商银行与杭州杭深并未与钱端方面有过接触。


当日下午,记者分别联系招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及杭州杭深方面询问此事。至截稿,招商银行方面未予回应,杭州杭深方面电话未接通。


京师上海国际总部互联网专职律师徐延轩认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原则不上不得共享、转让。“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联合发布《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也有明确规定。如果需要转让要遵循以下程序:1、合法性,必要性评估;2对受让方是否具备数据安全能力进行评估;3、告知信息主体转让的目的、规模、范围;4、除了国家安全等情形外、需要个人信息主体同意;5、做好转让的登记和保存。”徐延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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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