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咸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平安办原主任、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阎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阎鸿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为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阎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缺失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依然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阎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咸阳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阎鸿出生于1964年6月,陕西西安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阎鸿曾任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一处副处长、三处处长,刑侦局局长、党委书记。2015年9月,他出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据2018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的“西安公安局领导概况”显示,阎鸿负责全市刑事犯罪侦查,毒品犯罪打击防范,反恐情报信息研判、处置,物流寄递犯罪侦查,视频侦查技术应用,综合情报信息研判,强制医疗管理工作。主持刑侦局工作,分管禁毒支队、反恐支队、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视侦支队、情报支队、强制医疗管理处,联系长安、站前、浐灞分局。

去年1月,西安市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阎鸿拟任市直机关正局级领导职务。后他担任西安市委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平安办”)主任一职。


根据《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西安组建市委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去年3月,阎鸿不再担任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局)支队长(局长)职务。

西安市扫黑办成立后,阎鸿曾担任副主任。去年2月13日晚,西安市扫黑办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再动员,他以西安市扫黑办副主任的身份出席。


2019年6月21日,《华商报》报道,阎鸿于上周末,也就是6月14日左右,在西安被有关部门带走。报道称,阎鸿是在一次会后直接被带走的。西安公安内部均已知道此事。西安方面已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此事。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阎鸿曾被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作为“警伞”典型通报。


据《法制日报》报道,2019年10月,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上,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作了发言。胡和平在发言中提到,陕西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442件,严肃查处了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权王军,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于小鹿等“官伞”,西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阎鸿等“警伞”,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等“庸伞”。


去年6月1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下沉督导西安市工作汇报会召开。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副组长刘玉亭讲话。

刘玉亭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隐蔽性,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努力在打“官伞”“警伞”“庸伞”和突破大案要案、铲除黑恶经济基础、边督边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上下更大力气,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