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肖玮 李云琦)因所有董监事均已辞职,上市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兆新,002256)于5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份增补董监事的相关议案,但最终三份议案均未获通过。


当天晚间,兆新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实控人陈永弟发来的《致歉信》。陈永弟表示,其对三份议案的投票意向均是赞成,但是由于其安排的文员在进行网络投票时操作失误,导致投票结果没有反映本人的投票意向,最终导致上述三个议案没有获得通过。

 

 

5月8日晚间,兆新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函(深证局公司字【2020】85号)(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称,自2020年3月开始,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继提出辞职。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新的董事和监事,相关议案因大股东投弃权票导致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


深圳证监局对此高度关注,其对兆新股份提出三点监管要求,包括公司应尽快协调各方股东,积极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推动董事、监事的增补工作,尽快确定治理层和管理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司经营运行稳定;公司应对公司及重要股东发生的重大事件保持密切关注,依法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资料显示,陈永弟和沈少玲夫妇是兆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截至今年4月24日,陈永弟直接持有兆新股份4.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6%。此外,陈永弟和沈少玲通过彩虹集团持股兆新股份1.7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目前,彩虹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


5月21日,兆新股份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于三份未获通过的议案,兆新股份第三大股东汇通正源基金发出《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申请对三份议案的内容重新审议,兆新股份董事会对此已表示同意。


此前,深圳证监局曾于4月26日对兆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对导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的事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切实整改和纠正,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并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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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超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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