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5月11日,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置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接获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所出具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诉讼项下的传讯令状。

 

公告称,2020年5月8日,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及保利置业(香港)有限公司,和保澳置业一人有限公司(统称“被告”),接获代表萧德雄和Best Attitude International Limited(统称“原告”)的律师针对被告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诉讼项下的传讯令状。

 

据了解,保利置业(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香港”)为保利置业的全资附属公司,保澳置业一人有限公司(简称“保澳”)为保利香港全资附属公司,而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简称“Active Success”)为保澳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传讯令状,除其他外,原告寻求声明Active Success在2019年9月25日发出的销售通知(在该公布中定义)无效,并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保利置业于去年9月发布的公告显示,Active Success持有项目公司胜鸿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胜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一物业,即澳门一地段,面积约为56592平方米,位于路环岛,毗邻田畔街,物业登记局注册编号为6150。项目公司余下70%股权由独立第三方Best Attitude持有。公告提到澳门政府已收回并重新持有该物业,构成股东协议所载的触发事件,故Active Success有权要求Best Attitude按代价收购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总代价涉42.98亿港元。2019年9月25日,Active Success 向 Best Attitude 发出销售通知,要求其在股东批准出售后按代价向保澳收购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此次出售完成后,Active Success将不再为集团附属公司,其损益和资产及负债亦不再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而公司亦不再持有项目公司任何权益。保利置业预计出售后将取得未经审核收益约5.46亿港元。保利置业拟使用出售所得款项为集团日后其他潜在投资机会及╱或一般营运提供资金。

 

在今日公告中,保利置业认为该销售通知有效,并正就原告展开法律程序一事征询法律意见。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图片来源 企业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