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5月11日,北京市举行新冠疫情防控第104场发布会。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艳林会上解读了北京支持民营经济20条措施。

 

日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支持、引导首都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措施。内容包括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健全政府重诺守信机制、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制等内容。张艳林表示,这20条主要解决四类问题。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准入准入附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强调合法权益保护


实施意见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问责。


降低企业成本


实施意见完善续贷受理中心功能,探索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中心,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续贷难、成本高等问题。鼓励开展无形资产抵押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及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应对疫情解忧纾困


实施意见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民用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房租、社保费减免等政策,帮助企业实现疫情当前少减速、疫情过后加速跑。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