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将受害人撞成重伤,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这种不符合公众认知的情节,自然会受到质疑。更何况,受害者家属表示谅解书是 “被迫”写下的。如果认罪坦白就可以躲避法律制裁,这无疑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也开了一个极坏的头。当地不妨拿出更详细的情况说明,以解答公众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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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通报,不起诉系因梁某勇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且获谅解。然而被撞者姐姐称,“达到重伤一级酒驾逃逸是必须要公诉的,但是检察院不但不公诉,还退了我妹妹的申诉函。”“他(梁某勇)现在欠着我们医药费近30万,要我们出具谅解书,才给我们垫付的24万医药费。”(素材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 杨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