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李云琦)5月11日,早盘低开的以岭药业在午盘后股价拉升,最终以34.49元/股收盘,对应涨幅6.29%,当期振幅达到了16.24%。

消息面上,受连花清瘟胶囊“只有薄荷醇”等报道影响,以岭药业在午盘时发布了说明公告,澄清表示,“连花清瘟仅含有薄荷醇”与事实严重不符,连花清瘟是由13味中药组方而成的治感冒抗流感的大复方中成药,薄荷脑是其中的药物组成之一。

连花清瘟受关注背后:海外销售主要为代理商模式  疫情后销量猛增

此前有媒体报道,瑞典海关禁入连花清瘟,并表示该药品中仅含有薄荷醇。5月11日早间,以岭药业低开低走,最低报价30.23元/股,跌幅超6%。直到午间,以岭药业发布公告表示,相关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

以岭药业表示,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并未在有关媒体报道的欧洲该国家进行药品注册,亦未向该国进行出口销售,目前公司并不掌握媒体报道的该国海关限制进口及其所检测药物来源的具体情况。

此外,以岭药业还表示,公司研究发现连花清瘟产品目前可分离鉴定出新绿原酸、绿原酸、隐绿原酸、异连翘酯苷A、连翘酯苷A、连翘苷、甘草酸、大黄素等86个化合物。连花清瘟产品不含马兜铃酸。媒体所说的“该药富含马兜铃酸”的问题主要是针对连花清瘟中所含的药材鱼腥草。

根据以岭药业公告,连花清瘟在加拿大、印度尼西亚、莫桑比克、巴西、罗马尼亚、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分别以“天然健康产品”、“药品”、“植物药”、“中成药”、“食品补充剂”和“现代植物药”等身份获得了当地的上市许可,并且已在多个国家启动连花清瘟产品的注册工作,在美国进行的针对流感的临床试验二期病例收集已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以岭药业表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目前主要通过代理商模式,由代理商负责当地的终端销售和价格制定。

以岭药业还表示已经发现海外出现连花清瘟产品的侵权产品,“部分未经我公司及授权的经销商进行的海外销售和购买产品的行为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我公司发现海外有侵害连花清瘟产品商标权的侵权产品,我公司保留向销售侵权产品的主体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的权利。”

疫情以来,连花清瘟产品销量猛增。根据以岭药业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5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增长51.88%。

一季度总市值最高升超300亿  有股东精准减持

连花清瘟受到关注的背后,以岭药业总市值也在飙升。数据显示,截至1月2日收盘,以岭药业的总市值为145.77亿元。

春节后,以岭药业股价从2月3日17.85元/股,上涨到4月16日37.9元/股,当时以岭药业对应总市值达到了456.21亿元,此区间内,以岭药业总市值上升超过300亿元。

一季度以岭药业的股东户数也在激增。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以岭药业的股东户数为4.6万户。截至2020年3月底,已经增长至10.8万户。

截至5月11日收盘,以岭药业股价报34.49元/股,对应总市值415亿元。

在以岭药业股价上涨之时,公司也有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套现。根据以岭药业2月4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书彦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4%。

最终在2月26日至3月17日期间,田书彦以16.34元/股的均价精准减持,减持完毕后持股比例下降至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此外,截至2019年底为以岭药业第5大股东的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也在一季度减持部分股票。数据显示,在2019年底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持有以岭药业1710.5万股股票,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已经减少为1571万股。

新京报记者 李云琦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