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号披露,近日,济南市公检法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挖黑恶势力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通告》。该通告显示,济南将对15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具体行为,进行依法严惩。其中,记者注意到“操纵他人反复到信访接待场所恶意登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属于济南本次将依法严惩的15类行为之一(如图1所示)。


图1

 

除操纵他人反复恶意登记外,“操纵他人到非指定信访场所上访、缠访、闹访,以信访为名施压索要钱物的;或者资助他人非法聚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的”行为,亦在联合通告所列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中。

 

事实上,在金融领域亦存在操纵他人恶意投诉等行为。3月19日央行上海总部曾发布过一则《申城警银携手破获职业投诉人犯罪团伙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的消息。央行上海总部在协助上海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职业投诉人犯罪团伙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团伙有指定团伙外人员以资金受损人的名义“维权”、进行敲诈勒索并恶意投诉的行为。这种情况的存在,导致金融消费者难以表达正常的维权诉求,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也难以正常开展。最终12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记者看到,在济南本次四部门联合通告中,与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相关行为,也在重点打击范围之内。

 

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他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以及“通过发布、删除负面或虚假信息,发送侮辱性信息、图片,以及利用信息、电话骚扰等方式,威胁、要挟、恐吓、滋扰他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行为等。

 

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本次通告正式发布的时间是5月8日,其目的在于,为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并在济南全市掀起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民战争的新高潮。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前,凡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于积极向政法机关检举、揭发有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0元至20万元的奖励。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