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大量个人信息在一些不法分子之间“流动”,今日(5月13日)上午,两名男子因倒卖个人信息29万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受审。被告人交代,信息卖给电话推销人员,后者用完后再次出售牟利。


庭审现场。截图

 

今日10时许,两名被告人在看守所受审的画面出现在了庭审视频中。两名被告人均是“90后”。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从“相濡以沫”(微信名)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向杨某等人出售,共计收发公民个人信息16万余条。

 

被告人杨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从刘某、“艳阳高照”(微信名)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向多人出售,共计收发公民个人信息13万余条。

 

后二人被警方查获控制,其他人仍在另案工作中。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

 

刘某交代称,他有一些固定买家,买家们每个月都找他买几千条信息,每条信息能卖一两毛钱。杨某说,他每个月从刘某等人处买的几千条信息,主要用于电话推销,用完了再卖给别人。

 

庭审时,两名被告人对于获利金额的说法与此前供述不一样,为了确认退赔金额,法庭通过审理一再确定。曾经交代获利两万元的刘某,在庭审时间自称只获利一万元。而曾经交代获利六七万元的杨某在庭审中说,“我后来又算了算,获利也就一两万元。”

 

庭审中,两人表示认罪认罚,其家属通过代理人表示,愿意替被告人缴纳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认为,应对两人判处3年到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将择期宣判。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