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5月15日,香港法院判处22岁的男子冯某豪4年监禁。这是香港“修例风波”中首宗涉及暴动罪的判决。

判决书显示,香港立法会原定于去年6月12日开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但因示威者在周边阻占道路、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开会时间宣布推迟,事后多人被捕。

控方指出,22岁的冯某豪参与了此次行动。现场录像中,冯某豪向警察投掷物体,包括水瓶、雨伞和障碍物。几分钟后,冯某豪身后的其他示威者撤退,但他仍继续投掷,后被警察制服。

被捕时,冯某豪的职业是一名救生员。判决书显示,冯某豪承认参与暴动,表示认罪。他在求情信中写道,他理解暴力从来不是表达自己意见的方式,法治不应受到破坏,所有问题都应以更合理的方式解决。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