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周依)5月16日,记者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主建港协进联盟副主席陈勇处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建联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提出23项建议和提案,内容覆盖改善民生、发展经济,推动环保、善用资源,认识国情、促进联通等多个方面。其中,建议研究立法全面禁止食用猫狗,应在现行法律中把猫狗宠物定义为动物伴侣而非个人财产。


据悉,民建联的“两会”建议和提案中提出,建议研究立法全面禁止食用猫狗,明确相关执法部门的权责和加强督导执法工作。同时,应在现行法律中把猫狗宠物定义为动物伴侣而非个人财产,大幅提高相关罚则,以打击盗猫盗狗供食用的违法行为。


在执行方面,提出可允许各地方省市按实际情况逐步立法和执行,设立高透明度及公众可监督的举报平台,加强执法,取缔和严厉打击相关贸易,并将信息公开发布,形成公众和社会压力等。


记者注意到,目前,深圳、珠海等内地城市已立法明确禁食猫狗。自5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解释,主要考虑到这些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4月14日,珠海召开《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新闻发布会,明确了在珠海市范围内禁食野生动物范围以及可食用动物范围,根据《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猫、狗等家养宠物同样禁止食用。


此外,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猫狗不在其列,并对狗类作出专门说明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新京报记者 周依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