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昨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制通行京港澳高速公路的通告》,通告称,决定自2020年5月17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上述时间段内,京港澳高速公路全线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选择大广等其他高速公路绕行或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配送燃油(气)的车辆,应当持服务区、加油(气)站及所属运营管理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经收费站查验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服务区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


三、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自觉服从指挥疏导,依法守规安全行驶。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杨利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