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媒体报道,浙江衢州一饭店因未配备公筷公勺被罚50元,系全国首张此类事件罚单,据了解 5月22日《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被作为义务性规定,设置相关罚则。5月26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发现一饭店未配备公筷公勺,又没提供分餐服务。两位执法人员当场做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