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6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焦慧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此前,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慧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焦慧强去年3月被任命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上任一年后落马。


1973年6月出生的焦慧强现年47岁,山西洪洞人。


1995年8月,22岁的焦慧强进入北京市检察院工作,此后一直在北京法检任职。先后从民事行政检察处干部、书记员等干起,历任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等职。

 

2012年3月,焦慧强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4年10月,焦慧强转场法院,担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不足两年,2016年5月他又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在焦慧强于海淀区法院任职期间,争议较大的“快播案”即是海淀法院一审宣判的。

 

根据裁判文书网,焦慧强在海淀法院期间曾担任审判长审理过多起贪污案,包括北京市原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白玉清贪污案等。

 

在海淀法院任职三年,去年3月,焦慧强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白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