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男子为领取分户电表得到补贴,购买假的顺义法院公章并伪造一份民事调解书,证明自己拥有独立的两间住房后到公安分户。据顺义法院今日通报,近日该男子和中间人分别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判处缓刑。


该案线上审理。顺义法院供图

 

据被告人纪某供述,由于和妻弟分家产生矛盾,为避免用电纠纷想到领取新的电表。2018年11月份,他通过李某联系孙某,提供了章样照片,并从孙某处购买伪造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印章1枚,后纪某使用该印章伪造顺义法院民事调解书1份,将调解书提供给相关单位领取了新电表。

 

孙某(已另案处理)到案后,牵出纪某、李某二人。这份伪造的调解书显示,位于顺义区的某宅院内有东正房四间,其中东厢房两间归纪某妻子所有。


伪造的法院调解书。顺义法院供图


新京报记者从顺义法院了解到,2018年顺义开展农村煤改电,政府的补贴标准是每户给安装一个独立电表并补贴若干度电,按照户口管理政策,需名下有两间独立住房才能到公安分户。该案被告人纪某实际是想拿到用电补贴,因此伪造法院调解书取得了分户电表。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纪某伙同李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二人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纪某后使用该印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鉴于纪某、李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纪某、李某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最终判处纪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中间人李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