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晓兰)6月12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地产”)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显示,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45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8.27%,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公告披露,万通控股系万通地产的第二大股东,与万通地产的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截至公告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2.78亿股,占持股总数的66.61%,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

 

截至本公告日(6月12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11.5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10亿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 87.89%,占公司总股本的49.19%。

 

公告称,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万通地产表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