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证实,6月19日,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李东等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案一审宣判。朝阳法院判决李东等3被告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宣判后,三被告均表示将上诉。

 

卖假口罩被警方查获

 

根据公开资料,1983年出生的李东案发前是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京海艾康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他一起受审的还有山西某药品企业的李某某和无业者罗某某。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李东伙同李某某、罗某某从山东省高密市仪某某(另案处理)处进购标注“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至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和外省份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朝阳区多家药店等地查获涉案口罩共计2.4万余只。经核实,上述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鉴定,上述口罩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

 

被告人李东于2020年1月30日,李某某、罗某某于2020年2月1日先后被警方查获归案。

 

庭审焦点被告是否“知假卖假”

 

公诉机关认为,李东等三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均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该案于3月26日在朝阳法院线下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该案当时是在层层防护之下开庭,被告人均穿着防护服出庭。

 

庭审中,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三名被告人是否“知假卖假”。后公诉机关对三人分别提出 15 年、10 年至 12 年及 9 年的量刑建议。

 

6月19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该案以线上形式宣判,被告人在看守所内通过视频听取判决结果。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 年 1 月 29 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总队将李东售卖假口罩一案的线索报给北京警方。因案件涉及地区较多,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加入协调指挥,北京、山西、山东等地警方联合办案。

 

据介绍,涉案口罩中不带呼吸阀的每只进价 1 元,带呼吸阀的每只 2 元。李东的亲戚将每只口罩加价 1 元后报给李东,之后李东等人将口罩售至北京、河北等地。

 

2 月 1 日,李东被控制,其亲戚相继落网。根据此线索,警方又控制了制造、贩卖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 20 余人。2 月 10 日,李东等人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 月 21 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 月 25 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就此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