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海南自贸港“低税率”政策出台,财政部6月30日发布通知,对在海南自贸港实质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根据今年6月1日发布的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将实行特殊的税制安排。2025年之前,将完成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优惠税率,降低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将增值税、消费税等5个税种简并为“销售税”等3项工作。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