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企业根据北京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相关规定缓缴社会保险的,其职工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不影响资格审核最终结果。


据悉,近期,有市民反映受疫情影响,单位缓缴了职工社保,导致职工申购共有产权住房时,资格审核出现异常。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企业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缓缴社会保险的,其职工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不影响资格审核最终结果。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

  

此前因此类原因导致资格审核异常的怎么办?市住建委表示,将根据企业实际和有关职工缓缴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审核系统。对正在申购通城家园等共有产权住房,且有缓缴社保记录的家庭,进行资格再审核,并于近期将审核结果通知到申购家庭。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