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7月10日,据企查查显示,7月8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股份 601777.SH)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9749.1760万元。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等,自2019年10月起,力帆实业已累计21次被执行,总金额超4.6亿,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牟刚多次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