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争议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对“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天丝公司”)由此声明称天丝享有红牛金罐包装和商标的合法权益。

 

7月10日,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若剑代表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称,天丝公司的声明把裁定书视为判决结果,涉嫌对中国红牛商誉进行贬损和诋毁。中国红牛对参与、协助“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生产销售的各方都将保留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红牛认为裁定书非最终判决

 

根据天丝公司7月9日发布的声明称,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国红牛”)对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简称“红牛金罐”)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天丝公司因此认为,判决结果进一步证明天丝是红牛金罐包装和商标的所有者,并享有使用该系列商标的合法权益。

 

很快,7月10日,中国红牛代理律师陈若剑发布声明,称对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5月14日的裁定书,中国红牛已经在7月2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更未做出判决。天丝公司将未生效的裁定书称为“判决结果”,背离案件客观情况,误导消费者,涉嫌对中国红牛商誉进行贬损和诋毁。

 

“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何来判决结果?”陈若剑说,中国红牛已授权他对天丝公司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依法追究天丝公司的法律责任。

 

在中国红牛看来,天丝公司申请注册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损害了中国红牛在先的包装装潢权益,应予宣告无效,“中国红牛有信心通过司法审查撤销该《裁定书》”。

 

将追究责任维护独家销售权

 

此前有报道称,天丝公司的红牛安奈吉、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与华彬集团中国红牛的包装相似度高达90%,几款产品仅是正下方标注的文字不同而已。

 

对于红牛产品,天丝公司声称,自1993年第一次将红牛引入中国,天丝联手在华合作伙伴在中国推出全新红牛产品,目前中国市场上获得合法授权的金罐红牛产品仅有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2款产品。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中国红牛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1997年7月4日获得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其成分包括:牛磺酸、咖啡因、肌醇、赖氨酸、烟酰胺、泛酸、维生素B2、B6、B12等。天丝公司在中国销售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的成分有区别,包括牛磺酸、肌醇、维生素B族、瓜拉纳提取物等。

 

对此,中国红牛方面向新京报记者解释,“泰国天丝红牛与华彬红牛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不是功能性饮料,而是风味饮料,因为它没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所以不可以添加咖啡因,只能以瓜拉纳提取物作代替。”

 

中国红牛代理律师在此次声明中指出,天丝公司使用中国红牛拥有的红牛“金罐包装”,涉嫌混淆商品来源。中国红牛已在深圳市前海人民法院对天丝公司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中国红牛的独家销售权,追究天丝公司及其授权方、经销商及代理商的法律责任。对已经或即将协助天丝销售“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者,保留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