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28日上午,朝阳法院通报“职场PUA”典型案例,服务业和金融业成重灾区,指导职场员工如何运用法律维权。据介绍,美化压榨、变更岗位、人身攻击是单位对员工惯用“套路”,劳动者需清醒认知上述情况,并运用《劳动法》合法维权,取得应该属于劳动者的薪酬及赔偿金。

 

员工申请年假不批可劳动仲裁

 

根据某大型招聘网站发布的《2020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63.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经历过“职场PUA”,竞争激烈、工作强度大的商业服务业和金融业更是以超七成的比例成为“职场PUA”的重灾区。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服务生李先生入职某餐饮企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时间为10时至22时。李先生说,在职期间除完成服务生本职工作外,经常在下班后被经理以锻炼新人的名义指派去打扫厨房及卫生间,经常工作至凌晨才能下班。休息日仍不断接到餐厅经理的微信或电话,要求回店里帮忙。在工作满一年后,李先生多次向公司申请休假回家探亲,但餐厅经理以“李先生是餐厅不可或缺的骨干”等托辞未安排他休年假。最终,李先生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美化压榨’套路。”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柴莹洁解释说,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我国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都有严格的规定,并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充分保障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因此,李先生有权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柴莹洁表示,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延长工时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依照上述规定,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先生的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

 

公司调岗需征得员工同意

 

劳动者王女士多次在公开场合,被公司总经理赵某批评工作能力低下,不会处理同事关系,并授意公司其他员工孤立她。却又在私下与王女士表达出诸多行为都是为了给她历练和考验,以便将来委以重任。不久后,公司在未经与王女士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其岗位从市场部经理调整为前台及保洁人员。王女士多次向公司申诉,赵某仍以王女士缺乏历练为托辞搪塞敷衍。王女士提出辞职。

 

柴莹洁介绍,利用打压员工的方式让员工被迫调岗,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依法参与用人单位决策的权利,即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大事项目时,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平等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在王女士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后,公司以王女士个人主动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女士的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

 

柴莹洁表示,劳动者依法享有人格权,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侵害。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也明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法院表示,为避免陷入“职场PUA”,劳动者在入职前应充分了解公司情况,“职场PUA”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上司为下属画大饼,如果从入职之时,公司就已经开始了“画饼”的行为,那无疑为劳动者今后的职场埋下隐患。对于已经遭遇“职场PUA”的劳动者,应提高证据意识,以便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