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记者今天(7月29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退役军人和“三属”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今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军地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为退役军人和“三属”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


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今天表示,在去年研究优待意见时,就启动了优待证研制相关工作。文件印发后,该部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军地多个部门,统筹研究、科学设计优待证制发、使用、服务等环节,确保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另外,自今年8月1日开始,我国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4种证件换发。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减收正常票价50%等优惠优先服务。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 


据悉,此次换发证件主要考虑到相关抚恤优待职能已由民政部门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换发证件,能够更好更精准地为残疾军人等对象服务。同时,近年来印刷防伪技术有了很大发展,及时换发证件,强化防伪技术,提高证件质量,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新版证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多种防伪技术,植入高频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