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黄鑫宇)8月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告》。据其透露,北京预计于2020年8月下旬至9月底,对数量约为200家左右的京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公司、典当行进行本年度行业现场检查。


公告显示,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公司、典当行的财务情况、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每家被检查企业出具检查报告。


事实上,这也是自今年4月16日北京金融监管局“一口气”发布《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北京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北京市典当行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四个针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性文件后,首次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公司、典当行进行行业现场检查。


以《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为例,北京金融监管局明确列出,融资租赁企业“不得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不得向明显缺乏偿付能力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得以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标的为租赁物”等11项负面清单。而《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等四个监管性文件,也将成为本次北京启动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另据北京金融监管局介绍,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北京市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的现场检查工作,将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各8家参与本次现场检查工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