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记者 张熙廷)23年前,湖南临湘一名11岁女孩被杀害,嫌疑人胥春雨逃亡20多年后,被警方控制。8月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岳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胥春雨死刑。


2019年,嫌疑人在一处工地上被警方控制。 来源:赤壁公安官方微信

 
男子涉嫌杀害11岁女童后潜逃22年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7年1月10日,临湘市白羊田镇东风村西冲组11岁女孩胥素容在放学回家途中被杀害,同村村民胥春雨有重大作案嫌疑。据学校老师介绍,当日下午,胥素容因头痛,没有上完课就自行回家。
 
事发后,胥春雨潜逃在外,临湘警方将其列为上网追逃人员,被害者家属也长期在外寻找其踪迹。22年后,胥春雨在湖北赤壁市被警方控制。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9年8月26日,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工地上,有一名民工从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见到警察警车就躲,形迹可疑。后民警以例行检查的名义在工地内进行身份登记清查,发现其中一名务工人员不知去向。  
 
警方初步确认,该务工人员系临湘市公安局1997年上网追逃的嫌疑人胥春雨。同年8月28日凌晨,民警在赤壁市赤马港某工地将胥春雨控制。逃亡期间,胥春雨曾使用多个化名,先后在广东、河南和湖北等地躲藏。
 
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8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被害者家属处获悉,7月29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胥春雨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中记录了当年的作案过程。
 
胥春雨供述称,事发当日,他喝醉了酒,在路边遇到11岁女孩胥素容,语气凶狠地问她为什么不去上学,女孩因为害怕,便加速离开。他尾随至一处水田附近,因胥素容大声呼救,便将她头部按在泥水里,将其捂死。
 
判决书显示,胥春雨作案当晚回家后,将杀人事实告知其弟弟(因过追诉期限,已释放),两人共同将尸体运至附近山上,挖坑掩埋。胥春雨还伪造了女孩离家出走的字条,放在其家门口的竹筐中,随后外逃至湖南岳阳。
 
1997年1月12日,胥春雨以去隔壁村吊唁名义返回家中,因察觉到村民对其态度有变,担心罪行败露,将死者尸体挖出,转移至白羊田镇西山村自家山地掩埋,并再次潜逃。
 
法院认为,胥春雨无故杀害因病从学校返家的幼女,潜逃外地二十余年,到案后拒不供述犯罪动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