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8月3日,广州海珠涌大桥正式建成开通,可因大桥为给“钉子户”绕道而“开了眼”,意外地成了一座“网红桥”。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这座桥中间有一处凹陷,凹陷处保留了一座民房,被双向车道环形包围。从航拍镜头下看形似一只眼睛,被网友称为“海珠之眼”。大桥开通后,作为“桥中房”的民房成了“网红打卡地”,不断有市民前来参观。


对于民房未拆迁的原因,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拆迁费他们要得太昂贵了。也跟他们协商过了,协商不了,他们要价太高了。”而住户则回应称,是在新房房源和房子所处地点两个细节上还没有和征拆方达成一致意见,“还没有谈完,我们和征拆方还是有谈成的可能的”。在梨视频的一段采访中,住户还表示:“给我们看过太平间隔壁的安置房。”


客观说,从现场照片看,这座民房从房屋质量到居住环境,都令人堪忧。房子本身是砖结构,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房子四周被桥体包围,车辆昼夜不停地从头顶驶过,甚至由于道路在中间“劈叉”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从理性角度看,只要房主跟征迁方达成协议,居住条件应该会得到改善。


这事在网上引发争议。部分网友认为房主有些太贪心了,最后把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也有不少网友肯定了当地政府的做法:通过道路“开眼”对个人物权抱以尊重,是城市管理理念的进步。


事实上,这并不是广州海珠区首次“为房改路”。此前,位于海珠区永新街28号的两栋居民楼也因为有两户居民不愿意搬迁,当地政府修改了规划,特地修建了一座360度环绕的立交桥,并且安装了隔音设备,帮助居民免除车辆噪音。


从公共价值的维度看,这样的拒不拆迁确实并非最优局面:不仅会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也会因重新规划带来额外的公共投入。涉及多户家庭的,还可能妨害其他人的权益实现。


但从法律维度看,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物权编,也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宅,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持有人对自己的产权享有处置权,这种权利不因行政命令或道德绑架而削弱。


所以我们看到,当地政府没有强拆,也没有断水断电,而是在桥上“开了个口子”包容这座老房,还开辟专用通道供住客出入。而这也是我国的法治建设、城市管理逐渐走向成熟的一个小小的细节。


然而,不得不说,这样的规划改道并非“十全十美”。对于房主和车主来说,桥上的“洞”的确还有一定隐患。目前,房屋住户对于是否搬迁持开放态度。我们依然期待房主和相关方能够把问题摆在谈判桌上,通过相互理解和尊重,最终达成协议,补上这个“洞”。


但不管怎么说,海珠涌大桥建设过程中,宁可绕弯也没搞强拆,体现的是对物权的尊重。而这样的尊重,是对善作善为分寸的拿捏,也是在博弈未达成协议情况下对多方利益的平衡。


□思凝(媒体人)


编辑  孟然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