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被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12日,就有中介在朋友圈释放“房价要涨,契税要涨,1%、1.5%契税成为历史,买房要趁早”的消息,但是,事实上,多名业内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到明年才正式实施,而且不涉及税率调整。


契税法不涉及税率调整


此次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共计十六条,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征管工作实践,对征税范围、减免税、申报缴纳时间等进行了完善和优化。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有关契税税率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


契税税率调高了?并非如此,实际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台之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从政策文件看,这是税收法定的政策规范,政策内容与契税暂行条例无任何变化,不代表契税征收上涨或者下调。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在具体征收层面,另一则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016〕23号)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这就是说,虽然规定契税税率是3%-5%,但是各级政府在实际执行时按照的是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以北京为例,首套购房90平方米以下,征收1%的契税;首套购房90平方米以上,征收1.5%的契税,二套购房征收3%的契税。


“从全国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普遍是三个阶梯,即首套普通住宅的征收1%契税,二套普通住宅的征收1.5%契税,无论首套还是二套的非普通住宅的征收3%契税,基本没有按照5%征收契税的。这在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规定,不存在征收5%或提高的一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


严跃进还说,可以看出,一些中介借此次契税税率事件来怂恿购房者加快住房交易的现象开始增多,所以需要明确的是,此次税法到明年才正式实施,而且不涉及税率调整。这是今年下半年稳定住房交易和市场预期所需要做的内容。


多地年内出台契税补贴政策


从执行层面来看,今年多地出台了契税补贴的相关政策来刺激刚需购房者的购房需求。


今年2月,衡阳市住建局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到,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即二手房)所缴契税税率为1%的,政府全额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1.5%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的2/3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2%以上(含2%)的,由市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根据广西钦州市的政策,今年3月在钦州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契税补贴比例为100%;4月购买,补贴比例为80%;5月、6月购买,补贴比例为50%。


此外,今年6月,郑州多个地区也发布了《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奖励办法的通告》,涉及多个区域,购房者最高可获得契税总额20%的补贴。


“就今年的政策内容看,契税政策更多强调的是契税补贴,所以也谈不上契税税率提高一说。”严跃进说。


明确夫妻之间产权变更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也规定,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这是否意味着契税法免征范围扩大了?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分析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契税法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明确提出了免征,而这些法条的确在原暂行条例中并没有体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张波表示:“婚姻存续期间的免税原本就有,只是没有体现在暂行条件中。本次法律只是做了统一性明确。”


新京报记者 徐倩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