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银龙广场路面发生塌陷。


8月1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自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新闻办官方微博获悉,8月19日零时十五分左右,宜宾银龙广场——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大观楼街道银龙路8号的广场前辅道和绿化带发生塌陷,造成停靠在路面的21辆小汽车掉入坑洞,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塌陷处已被封锁,地下停车场已全部转移。


记者自招商网站获悉,宜宾银龙广场是由宜宾银龙集团投资,宜宾市银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宜宾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纯商业大型购物中心。


记者查阅发现,早在2018年,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曾申请破产重整,而法院认为,公司确实出现了资金断裂的财务风险,但未能证明公司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因此驳回公司申请。


此外,截至2018年11月,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涉案的未结案件有272件,案涉金额为5895.1万元;执行中案件有285件,案涉金额为18569.4万元;已执行案件476件,案涉金额11689.3万元。


不仅如此,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背后的法定代表人夏光利已是“老赖”,并被限制消费。


开发公司曾申请破产重整 涉及未结束案件近300件


网站介绍,宜宾银龙广场总投资7亿余元人民币,占地21.7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四层,地上六层,局部七层,是老城区首座大型休闲购物中心,市场定位为中高端,业态涵盖大型超市、百货、娱乐城、电影城等。


企查查显示,在上述开发宜宾市银龙广场的3家公司中,宜宾银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12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二级)、建筑材料销售、市场经营管理。该公司大股东为夏光利,持股比例90%,二股东为谢泽芬,持股比例10%。


记者注意到,宜宾市银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早在2018年就曾申请破产。


裁判文书网2019年12月10日公布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但被法院驳回。



“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确实出现了资金断裂的财务风险”,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目前四川省宜宾市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运行态势并不确定,现又无明确表示愿意投资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意向投资人,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缺乏启动资金,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至今亦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维持企业继续经营并盈利的重整计划框架,其持续经营并盈利的前景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对其进行司法挽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均不大。


判决书显示,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称,银龙广场消防整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仅缺乏消防整改及招商营运资金近900万元,但一审法院不认同,对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


二审法院查明,2018年3月12日,法院执行裁定,将银龙广场商城负四层12381.26平方米的车库、负三层13024.03平方米的车库、负一层B区3973.42平方米,合计29378.71平方米建筑物执行交付给瞿祥娟、韩志群等476名申请执行人共有,用于清偿债务1.17亿元。


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度年报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323.53万元,且存在或有事项可能导致对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2018年11月21日,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负债汇总表显示,公司现负债总额为7.32亿元。


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还显示,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开发银龙广场项目向社会融资,截至2017年末,向陈文华等3300多户人员融资约4.8亿元,其中仅1.18亿元已列入其他应付款往来核算中,其余融入本金尚未作账务处理。截至2017年末对外担保借款4980万元,均已到期未归还。银龙广场负二层11086.75平方米商铺已被查封。


此外,截至2018年11月,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涉案的未结案件有272件,案涉金额为5895.1万元;执行中案件有285件,案涉金额为18569.4万元;已执行案件476件,案涉金额11689.3万元。


不过,二审认为,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仍然未能证明公司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二审法院裁定,驳回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一同开发广场的另一家公司宜宾玉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则成立于2010年4月22日,注册资本达20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销售等。该公司大股东也是夏光利,持股比例95%,二股东为谢泽芬,持股比例5%。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家公司的大股东夏光利,在10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中,注册资本最高的一家公司正是宜宾银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集团”)。


银龙集团官网介绍,集团成立于2002年,是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的大型多元化为一体的民营企业。集团旗下有9个全资注册子公司和一个批发市场,包括宜宾市银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司、宜宾玉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官网称,银龙集团是宜宾最具实力的民营企业之一。


作为佐证,官网显示,银龙集团银行信誉等级为AA+。先后获得市级优秀民营企业、省级质量信得过企业等称号,多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二十强民营企业,2012年银龙戎州建筑工程公司被市政府授予宜宾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称号。


银龙集团背后 夏光利已成“老赖”


值得注意的是,银龙集团背后的夏光利,早就被列为“老赖”。


企查查显示,6月4日、8月11日,夏光利被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两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自全国执行信息平台证实,8月11日,夏光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9)川1521民初1972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请求执行被执行人宜宾思源商贸有限公司、夏光利、谢泽芬等,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1048.99万元,截至2017年2月1日的利息为39.93万元。



此外,夏光利在6月4日被公布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依据文号为(2018)川1521民初3450号,执行法院为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记者还注意到,在2017年-2018年间,夏光利就已是被限制消费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林子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