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8月20日,海翔药业发布公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港染料”)因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罚款10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在对振港染料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振港染料存在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应急池和1号、2号生产废水储罐分别进行采样,经监测,应急池水样的PH值、化学需氧量、苯胺类浓度均超标;1号、2号生产废水储罐水样的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甲苯、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类和色度污染物浓度均超标。

 

海翔药业表示,振港染料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交付罚款,罚款将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但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停止振港染料生产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工作,根据相关安排,振港染料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相关整改并恢复生产。同时,公司将加大环保投入,对振港染料环保设施、部分车间、公共系统等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安排公司及下属各生产厂区进行全面自查,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振港染料整顿停产的影响,海翔药业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纺织、印染企业需求持续低迷,公司惯常留有一定期限库存备货,能够支持一段时间的销售,预计本次振港染料短期临时停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