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萍)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的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多家餐馆的食材抽检不合格。包括渝信小厨(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海福湾大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抽检信息报告显示,北京中仓苑双友小吃店经营的1批次清江鱼,氧氟沙星含量为5.17μg/kg,按国家规定,此项标准为不得检出;北京益旺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草鱼,孔雀石绿含量为1.13μg/kg,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为1.2μg/kg,按规定均不得检出。

 

此次抽检还发现,渝信小厨(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市老郭餐馆经营的1批次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海福湾大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箸珍匙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超标。

 

此外,统杰法宝(北京)超市有限公司金宝街店经营的1批次小白菜,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以及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发现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清江鱼中发现的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2016年12月31日起,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就已被禁用。草鱼中检出的孔雀石绿为工业染料,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其他食材中检出的不合格物质,也多是杀虫剂、抗菌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农业农村部均发布公告禁止使用。

 

新京报记者 王萍 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