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薛晨)十一年六个月,这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的刑期。8月24日,新京报记者在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的官方公众号上获悉,经过该院审理,刘自力受贿案尘埃落定,刘自力还被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五十四万七千七百六十二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对于刘自力的犯罪行为,黔南中院称,2008年至2018年,刘自力利用担任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批准购酒指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妻子、女儿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54.7762万元,其中人民币1772.1501万元、美元10万元、英镑2.3万元。


因此,黔南中院认为刘自力利用职务便利,在获取茅台酒经营权、批准购酒指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借此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但同时因为刘自力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线索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并积极协助办案机关退缴部分赃款,依法应予从轻处罚。故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刘自力并不是首个被宣判的原茅台集团高管。2020年3月30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受贿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高守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高守洪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716.9395万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0年3月31日,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肖华伟受贿罪一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肖华伟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0年4月20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茅台电商公司董事长聂永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聂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而作为原茅台集团“一把手”的袁仁国,2019年9月庭审结束,并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而除了上述几人之外,在2019年茅台集团反腐大潮中落马的茅台集团高管,还有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马玉鹏;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系列酒事业部负责人王静;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杜光义;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声等。


有关茅台集团的反腐力度也并未因上述人物的“落马”而减弱,直至2020年7月,还有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张家齐以及茅台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明灿等被贵州省纪委监委监察调查;8月12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制酒六车间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了解,2020年4月24日,贵州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茅台集团党委作的书面反馈中指出,茅台集团肃清袁仁国流毒、修复政治生态任重道远。要求茅台集团高度重视修复政治生态,肃清袁仁国等腐败分子遗毒。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等。


有业内人士认为,茅台集团的反腐决心毋庸置疑,在依据上级要求肃清“袁仁国系”流毒的同时,茅台集团还不断缩减原有的国内经销商,并谋求对经销商退出机制进行完善,事实上也是借反腐对经销商队伍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大面积梳理整治。这不仅是茅台整理清楚市场关系的需要,也是茅台摆脱过往经营过程中积压的不稳定因素的需要。


新京报记者 薛晨 图片 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