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通风采光、排水噪音 摄像头安装侵犯隐私……近3年来,北京石景山法院受理相邻关系纠纷案共260件,上述案件大多集中在邻里之间且复杂难执行,但又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27日下午,石景山法院对此类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会后,法院首家“法官e站”在社区正式挂牌,以此将调解关口前移,高效处理邻里纠纷。

 

27日法院与社区的挂牌仪式。法院供图


27日下午,石景山法院召开《相邻关系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根据通报,该院2018年——2020年共受理涉及相邻关系类案件260件,涉及到排水、通行、采光、通风、噪音、渗漏水等方面。上述案件看起来标的金额不大,但多由于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举证能力较弱等问题,会凸显调解难度较大。“有些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标的物拆除时还需要案外人配合,也导致执行工作难以推进。”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军梅说。

 

2018年1月14日,石景山某小区同层业主李某与徐某因宠物狗产生纠纷,李某于当天下午在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徐某房屋入户门方向。

 

徐某将李某一家诉至法院,其表示,生活日常都在摄像头范围内,开门客厅范围都在监控范围内,无法开门通风,尤其夏天生活更为不便,李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是多年邻居,因日常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未能正确化解矛盾,导致矛盾升级。现李某在房屋入户门外安装摄像头,该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涵盖徐某房屋入户门及楼道的公共空间,给徐某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故判令李某将该摄像头拆除。

 

对于案件体现的居住安全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法官表示,出于防范目的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法律并不是完全不允许,但李某安装位置与监控范围不得侵犯邻居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在行使权利时,不应给另一方造成妨害,因此在公共空间安装摄像头时应与邻居进行沟通,避免后续产生矛盾纠纷。

 

通过案件的审理,法院认为,解决上述案件的矛盾,要将调解思路贯穿案件始终,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到社区,加大社区的宣传普法力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

 

27日发布会后,石景山法院与八角北路特钢社区举行“法官e站”揭牌挂牌仪式,并签署党建共建合作协议,将通过定期开展普法讲座、庭审直播等活动,引导居民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同时,推动审判团队进社区,与街道社区携手开辟高效化解邻里矛盾的新途。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