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淋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并附有33名未联系到的拟作退学处理的博士生名单。


8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校方了解到,此次拟清退的博士生系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正常答辩毕业,“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拟对此类学生进行清退、注销学籍的处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公示。网页截图


8月21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公示期为8月21日至9月1日,“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公示下方,还附有33名未联系到的拟作退学处理的博士生名单,学生分别来自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电子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8月2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公布的33名拟作退学处理的博士生,系学校经多方联系无法联系上的同学,“其他待清退的同学已联系到本人,且没有异议,因此没有公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批待清退的博士生总数不方便透露,但清退的原因皆为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正常答辩毕业。

 

上述工作人员提到,根据该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博士统招生的最长学习年限系6年、硕博连读7年、在职博士7年。


公示下方附带的“拟退学处理但未联系到的博士生名单”。网页截图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上述公示提到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显示,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亦有规定,研究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此外,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被退学的博士生将无法再次申请毕业,无法恢复学籍,除非重新报考,“因为以清退的形式,注销学籍之后,学籍就不在校了。”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