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广东广州,“南航前员工发照片羞辱”事件受害女生之一“微博用户@Muhelos”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涉事男子高某鑫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8个月。高某鑫高中时偷拍女同学,毕业多年后将照片发布在“推特”上,并发表淫秽低俗言论。事后该男子被刑拘。“微博用户@Muhelos”称,“想鼓励受害者们,不要害怕,团结起来积极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