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住建部官网今日(9月7日)发布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除了拟对住房租赁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还对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规范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联网备案责任,违者由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同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对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负责,不得允许未备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若违反上述规定,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可对其采取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等措施。

 

此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有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与信息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可限制其在网络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白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