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晶晶)9月9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发布澄清公告。针对近期相关媒体发布的《ST 椰岛董事长遭联营公司举报 被指占用资金和财务造假》报道,海南椰岛表示,公司不存在伪造浙银渝富经营状况、编造财务数据的行为,且已对浙银渝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进行了合理的、谨慎性的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根据公告内容,海南椰岛根据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渝富”)提供的盖章的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及2020年一季度报表,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并于2020年8月24日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因此,不存在伪造浙银渝富经营状况、编造财务数据的行为。 


2020年8月,海南椰岛按计划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浙银渝富未能对公司提供其2020半年度财务数据。因此海南椰岛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重要联营 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进行提示:公司暂未取得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年二季度财务报表,鉴于该公司规模较小,暂按该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列示。 


鉴于此,海南椰岛认为,已对浙银渝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进行了合理的、谨慎性的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在澄清公告中,海南椰岛表示,因广东德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项目与海南椰岛目前业务发展方向不符,投资项目回报周期较长,公司按已投资金额为对价对外转让广东德辰 100%股权。截至目前,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海南椰岛表示,浙银渝富为海南椰岛非并表的参股子公司,投资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约2%,投资至今持续亏损,相关损益对公司影响较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度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徐晶晶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