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从俄罗斯携带价值600余万元的300根羚羊角,入境后为避开检查,联系机场工作人员刷卡通关被抓,10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四中院了解到,常年从事境外代购的陶某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12年5个月和8年的有期徒刑。


代购与机场员工里应外合,走私入境300根羚羊角


据了解,现年62岁的陶某常年从事跨境代购业务,由于腿部受伤行动不便,2018年11月,他安排女友聂某与受雇于自己的陈某,一同前往国外“背货”入境。


据聂某归案后交代,此次前往俄罗斯“背货”,除了常规的奶粉和衣物,还有人联系自己送了几十公斤羚羊角,她与陈某将300余根羚羊角分装进4个行李箱,于11月28日乘飞机运回国内。


为了规避检查,陶某在国内联系到了曾经在机场工作过的王某,询问能不能借到隔离区证件,通关行李可以不经过海关检查,王某于是找到自己仍在机场工作的朋友郭某,商议好利用郭某的隔离区通行证帮助陶某、聂某等人通关。


2018年11月29日,双方按照事先商议,聂某与陈某落地领取行李后,到36号行李转盘与王某碰面交接,将装有羚羊角的箱子交给王某后,王某携带行李通过刷隔离区证件搭乘员工电梯离开航站楼。但王某刚出电梯不久,便被海关人员查获。


王某表示,他与陶某事先商量好,每次刷隔离区卡成功运货,陶某会给自己4000元好处费,其中他会将1000元至2000元交给在机场工作的郭某。


根据机场海关出具的相关信息,该起案件,在先期机检时便引起海关注意,航班落地后,海关开始对聂某和陈某进行了追踪。


羚羊角价值600余万元,代购一审获刑13年


2019年9月,陶某、聂某和陈某,以及在机场的内应王某和郭某,一并被以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查明,聂某和陈某在陶某指使下,由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出发,乘坐航班于2018年11月29日8时许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聂某、陈某在提取行李后,聂某把行李箱上的行李票撕下并扔至垃圾箱,后聂某将放有303根疑似羚羊角的4件行李箱推至T3航站楼T3C国际到达员工电梯附近,交到王某手中,后聂某自行通关入境。


王某利用在北京首都机场某安保公司工作的郭某的控制区通行证,刷开员工电梯,绕过入境海关,逃避海关监管,乘坐上述电梯将4件行李箱携带至T3航站楼四层出发层,后被海关关员当场抓获。


经鉴定,上述涉案303根疑似羚羊角来源为偶蹄目牛科高鼻羚羊属高鼻羚羊,价值人民币6 060000元。


四中院审理后认为,陶某等5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规定,携带高鼻羚羊角入境,价值600余万元,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陶某与聂某在共同走私活动中均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根据5人的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等,法院一审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判处聂某有期徒刑12年5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陈某、王某与郭某分获有期徒刑8年、7年以及缓刑。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