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四川资中女子张某去领取她通过劳动仲裁获得的6000余元离职补偿时,发现公司方面拖来两桶硬币。张某认为,公司此行为涉嫌侮辱。对此,涉事公司会计否认“侮辱”一说,称硬币也可流通,劳动仲裁未规定必须是现金。该会计表示,张某上班期间表现不佳,离职后还提出未缴社保折现等要求,最终通过劳动仲裁获赔偿,“这钱确实给得很不痛快”。截至9月15日中午,针对此事双方仍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