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裴剑飞)市民随手拍机动车交通违法,经核实后还能“赚钱”,近年来,上海、深圳、青岛、长沙多地开展了类似的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行动。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长沙一名“职业拍客”在拍摄机动车违停时遭到车主言语威胁、锁喉,引发舆论关注。昨天(9月21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处证实了此事,据悉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和解。

 

实际上,有奖拍违虽能有效遏制交通违法,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有市民质疑此举催生了一批“职业拍客”,举报动机就是牟利。对此,行政法律师付光强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根据举报频次、举报人职业等信息甄别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近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长沙一男子在拍违停时,遭到车主锁喉。网络截图

 

长沙一违停“拍客”遭车主锁喉 警方称双方已达成和解

 

“你拍什么拍,删掉!”近日,网上传播的一段1分50秒的视频显示,一男子手持手机被按倒在一辆违停轿车的前机器盖上。其间,车辆驾驶员不断言语威胁,要求其删除举报视频,而后甚至出现了用手掐住对方脖子的锁喉动作,持手机的男子始终没有还手。周围有市民称,该男子其实是一位职业违章拍客,并质疑其行为“缺德”,“你擦皮鞋也不能干这个呀。”

 

记者多方查证发现,这起事件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与麓松路路口附近。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麓谷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几天前确实出过这样一次警,但经办此事的民警没有透露具体的处理情况。随后,记者又联系上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工室,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件事情现在已经处理好了,双方(举报者和该车驾驶员)是心甘情愿走的”。据介绍,接到报警后,这起纠纷当天晚上经过派出所调解已经处理完毕,但和解细节以及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2019年3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上线了一款名为“星城园丁”的群防群治App。市民可通过该App举报交通违法,举报成功后可在7个工作日后领取举报奖金。具体来说,举报违法停车奖励30元/次、举报占公交车道奖励30元/次、举报实线变道奖励30元/次、举报闯红灯奖励50元/次。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上限1500元,其中举报违法停车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上限300元。同时,App还可兑换积分,到商城兑换商品。

 

多地交警推行“有奖拍违” 北京暂未推出奖励计划

 

不仅是长沙,全国还有多个城市推出了类似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

 

“前面这个车怎么老是压实线变道,真想举报他”“这辆车居然遮挡号牌,快拍下来@北京交警”……日常生活中,市民总能看到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5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实施,其中增加一项重要条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今后,市民随手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经查证属实的,都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实际上,2013年起,多地交管部门就开始使用市民举报的图片、视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对于部分举报内容还给予了现金奖励。


作为较早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的地区,上海警方搭建了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平台,同时“上海交警App”也支持随手拍违章的举报功能,经过核实确认后,警方将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现金奖励。

 

去年5月1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将抓拍的违法照片、视频上传至“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举报闯红灯、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每起奖励20元;举报故意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交通的每起奖励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

 

在山东济南,为了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鼓励市民使用“随手拍”进行举报,并予以不同金额的奖励。比如,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举报“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奖励30元。

 

今年8月5日,北京也上线了“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市民可以通过该平台举报交通违法。不过,交管部门表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推行奖励目前仍在研究中。9月6日下午,北京交警发布了“随手拍”首月运行情况,经筛查审核,市民举报中符合证据标准的交通违法线索共5.3万起,已依法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其中违停、占道行驶等违法最集中。


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疑似拍摄违停的男子被车主按在了前引擎盖上。视频截图

 

律师

市民举报违停有助维护交通秩序 但“职业拍客”应予以限制

 

记者注意到,引入市民有奖举报交通违法的途径,确实能对驾驶员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但拍摄违停而产生的纠纷也屡见报端。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深圳、青岛等地都曾经出现过因为拍摄机动车违法举报而产生的纠纷,一些存在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质疑拍摄者是以赚钱为目的进行举报。

 

对此,行政法律师付光强认为,单位和个人均应有对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的权利,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有利于及时查明交通违法行为和良好交通秩序的形成,各地相继出台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交通安全监督,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注意保护举报人隐私,对打击报复等行为应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积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具体实践中遇到的“职业拍客”问题,付光强表示,举报奖励办法要切实可行,还要注重正确的舆论引导。“鼓励公民进行实名举报,对于可举报事项和应当奖励方范围等进行严格界定,对于举报奖励的认定及数额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同时,结合举报的路段、时间、频率、举报人工作等信息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举报行为进行甄别,如果能认定为以此牟利的,也应予以限制。”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张畅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