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规定》近日印发。其中明确,建立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两侧建筑物应在顶部或门前设置旗杆及底座,并按照有关要求悬挂和撤除节日旗。


建联席会议制度,7个区需落实属地责任

 

为什么要对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做出规定?规定明确,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始终保持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充分发挥展示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的重要窗口作用。

 

在管理机制上,规定提出,建立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会议),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工作的重要决定,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审定有关管理规范标准。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规定要求,市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责任;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和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政府履行属地责任,负责本区域内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市容环境景观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建筑物外立面装修改风格须首规委审议

 

规定明确,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定期进行维护,保持其精致整洁,无污迹、残损、脱落、变色等。建(构)筑物外立面粉饰或重新装饰、装修,应保持原建(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设计风格;确需改变的,应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审核,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报请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规定还要求,建筑物应根据建筑风格,在顶部或门前设置旗杆及底座,其位置、尺寸、样式要与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并按照有关要求悬挂和撤除节日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升挂和使用国旗。

 

此外,园林绿化应按照特级养护标准精细化养护管理,根据季节合理搭配园林植物,保持四季良好的景观效果,做到园林植物生长健壮、树木树冠枝形美观、无枯枝死杈;绿篱等修剪及时,做到枝叶茂密、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草坪内无杂草。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白爽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