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9月25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许爱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本院审查起诉。该案系一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被告人许爱莲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常务副区长,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政府代旗长、政府旗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0万余元;被告人许爱莲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290万元。


庭审中,我院公诉人围绕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并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许爱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 贾聪聪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