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张冰)10月1日,贝壳财经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中提到,实施乘用车购置补贴,对消费者在明年3月31日前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补贴。

此外,《措施》中还提到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财税支持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落实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等共12条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冰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