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得“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的四川省巴中市原副市长张尚华,在落马一年四个月后,近日等来一审判决:因受贿罪获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今年6月,内江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尚华受贿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尚华利用担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旺苍县县长、旺苍县委书记、巴中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能源投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65万余元。庭审中,张尚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相关部门11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9月29日,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尚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对被告人张尚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尚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系数额特别巨大。张尚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出全部犯罪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张尚华1964年10月出生,重庆人,1992年起在西南石油大学(学院)任职16年,历任学校团委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期间曾挂职达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8年,他调任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2010年任旺苍县县长,次年7月任县委书记。


2015年6月,张尚华被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旺苍县是产煤大县,是典型的“靠煤吃饭”,但随着煤炭产业断崖式下滑,旺苍的发展压力巨大。据报道,张尚华主政旺苍县以来,5年内停产关闭煤矿16家。


2015年12月,他转任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次年1月任副市长。去年9月,张尚华被查。


资料图


去年12月,他被“双开”。通报称,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张尚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张尚华简历


张尚华,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重庆市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学院矿产普查勘探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1982.09——1986.07,西南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9,西南石油学院管理工程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0.09——1992.07,西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2.07——2008.07,西南石油大学(学院)工作,历任研究生部团总支书记,学校团委副书记,化学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2.06,在西南石油学院矿产普查勘探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1995.02,任副县级;1999.11,任正县级);


2005.09——2008.07,挂职任达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副主任,达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8.07——2010.01,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其间:2008.09,兼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0.01——2010.03,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旺苍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0.03——2011.06,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2011.06——2011.07,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7——2011.09,旺苍县委书记、县长;


2011.09——2015.12,旺苍县委书记;


2015.12——2016.01,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6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2016.01——2019.12,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05 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