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份《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等与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因被认定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质量的涉案广告宣传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皇冠丹麦曲奇的国内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益嘉公司”)在二审中败诉,被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一审原判,尤益嘉公司必须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元合计204万元。

 

在终审中,法院确认,在2014年之前,皇冠丹麦曲奇的产地一直是印尼。2014年9月4日其相关方丹麦丹尼诗公司收购丹麦卡哲公司后,部分皇冠曲奇产品才在丹麦境内进行生产。涉案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对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进行了虚假宣传。

 

判决书显示,丹麦蓝罐公司成立于1933年,自1934年起生产蓝罐曲奇产品,系丹麦皇室供应商;丹麦宫务大臣办公室出具《关于确认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使用皇室御用认证的函》,主要载明“宫务大臣办公室特此确认,自2009年开始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已得到丹麦皇室的许可,准许其在产品上及市场推广中使用皇室御用认证。

 

自1993年起,皇冠曲奇产品和蓝罐曲奇产品均已在中国大陆销售。尤益嘉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4日,自2009年起至今系皇冠曲奇产品的中国大陆进口商及经销商,自2013年2月1日起至今又经印尼迈大公司的授权许可而负责皇冠曲奇产品在中国大陆的销售宣传。

 

公开报道显示,2014年尤益嘉公司曾发布一份对“皇冠”相关报道的声明,称“皇冠”由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提供配方与工艺,授权印尼的迈大集团生产后出口到中国。而丹麦丹尼诗是一家注册在哥本哈根,目前合法有效存续的丹麦公司。

 

丹麦丹尼诗官网介绍,该公司于1988年注册,在全球范围拥有Danisa(“皇冠”)品牌权利,并在丹麦北部城市奥尔堡的小镇有一家丹麦曲奇工厂,由其子公司Tylstrup Kager负责,这家工厂集中生产供应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美国的曲奇。这也是其全球3个生产中心之一。第二个生产中心在印尼,由其授权印尼迈大集团生产。而第三个生产中心在现在的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定位是中国市场。

 

根据二审判决书,在2014年之前,皇冠丹麦曲奇的产地一直是印尼。2014年9月4日丹麦丹尼诗公司收购丹麦卡哲公司后,部分皇冠曲奇产品才在丹麦境内进行生产。涉案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对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进行了虚假宣传。

 

尤益嘉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大量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画面,并配以“皇家”、“御制配方”和“皇室御制”等宣传语,上述宣传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将皇冠曲奇产品与丹麦皇室授权之间产生联系,但尤益嘉公司却并未实际获得丹麦皇室的授权。同时,尤益嘉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最”“NO.1”“第一名”“皇冠曲奇终于超越所有竞争者,成为市场领先者,成为中国消费者最喜爱的曲奇产品”等宣传语,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内容。法院认定涉案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公众在通常情况下会将宣传中的皇冠曲奇产品与丹麦皇室产生联系,进而认为皇冠曲奇产品的生产得到了丹麦皇室的授权。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