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10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最近一批食品安全抽检中,1批次山西省晋中晋凤醋业有限公司(简称“晋凤醋业”)生产的“绍香村”陈醋被检出含有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与产品标签中所标示的“不含防腐剂”不符。10月19日,晋凤醋业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这是内部标准,问题产品已在召回和下架。

 

公告显示,标称山西省晋中晋凤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绍香村”陈醋(500ml/瓶 2019/10/10),检出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332g/kg。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 g/kg,据此,该批次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但由于该产品标签声称“不含防腐剂”,则产品品质与标签标示不符。

 

对于以上情况,10月19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晋凤醋业,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内部有更严格的生产标准,也就是产品包装标签要求的“不含防腐剂”,该批次产品确实不符合厂家内部标准。公司目前已经在召回和通知商超下架问题产品。工作人员同时称,产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注意造成,公司将进一步规范生产过程,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本次抽检中,另有1批次标称昌黎县三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吉顺祥”红薯粉条(500克/袋 20191202)重金属铅超标。铅(以Pb计)检出值为3.35 mg/kg,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规定,淀粉制品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0.5 mg/kg。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