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10月23日,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旅游”)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1月至9月,西藏旅游实现营业收入9801.94万元,同比减少37.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94万元,同比减少104.32%;实现扣非净利润为-405.84万元,同比减少126.26%。


7月20日,西藏自治区跨省旅游业务开放,西藏旅游旗下各景区游客接待量自7月下旬快速回升。据西藏旅游披露,今年7月至9月,西藏旅游营业收入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增长超过70%,相较2020年上半年,表现出良好的恢复增长趋势。


8月27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西藏旅游拟将母公司景区运营及景区内旅游服务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和人员,按地区归属管理原则,分别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西藏鲁朗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阿里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西藏旅游表示,因疫情对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明显。第四季度为西藏旅游行业的传统淡季,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西藏旅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重大变动。


新京报记者 王真真

编辑 李铮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