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顾志娟)在10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在总结评估基础上适时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指导交易所建立健全相关业务规则,以做好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业务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证监会于7月24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近日又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的备案程序和相关监管要求。


高莉表示,财务顾问机构为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拆、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提供专业服务并出具专业意见,财务顾问机构的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质量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境外看,财务顾问业务在香港仍属于持牌业务,从境内实践看,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业务均由证券公司承担,部分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由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承担,其他机构较少开展相关业务。


结合市场实际发展,现阶段总体考虑暂由相关开展展业经验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机构来共同开展上市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其他类型主体也曾提出过财务顾问业务备案意向,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将对这些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能力进行评估,待评估后研究稳步开展和扩大展业机构范围,确保财务顾问业务开展规范,同时风险可控。证券交易所结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等日常监管工作,要强化对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业务的自律监管,引导上市公司相关方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审慎选择财务顾问机构。证券业协会研究将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财务顾问机构纳入会员自律管理,知道相关机构规范运作。证监会将强化财务顾问的备案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和有机联系,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证监会将在总结评估基础上适时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指导交易所建立健全相关业务规则,以做好财务顾问机构及其业务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