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王琳琳)11月3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上交所官网获悉,上交所对华晨汽车发出监管警示函。


上交所公告表示,华晨汽车未能及时披露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受到本所通报批评的自律管理措施事项;未能就公司存在流动性风险、无法按时足额偿付17华汽05本息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未能按规定充分披露并回应关于银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统筹处理公司债务问题、公司部分工厂裁员停工等重大市场传闻等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10月23日,华晨集团规模为10亿元的“17华汽05”到期未能兑换,彼时华晨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资金出现暂时困难,积极研究解决办法”。


新京报记者 王琳琳 编辑 徐超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