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1月3日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对浙江省嘉兴市部分初中学校推行“平板教学”事件进行通报。嘉兴部分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并据此分班教学,估算2万余参加“平板教学”的初中生总花费超过一亿元。

 

“一些地方借推进教育信息化之机,变相推销教辅产品,加重学生及家长负担。”平台称,根据群众近日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派员赴浙江省嘉兴市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嘉兴市部分初中学校在推行教育信息化“平板教学”过程中,存在违规按“平板教学”分班、变相强制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校企合作不规范不透明、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缺位等问题。

 

53所初中校“平板教学” 估算学生总花费超一亿

 

督查组调查发现,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清河中学、三水湾中学等初中学校以学生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开展“平板教学”分班。

 

通报显示,嘉兴市南湖区和秀洲区辖内18所开展“平板教学”的初中学校,要求参加“平板教学”的学生购买指定品牌平板电脑,并一次性支付与其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三年使用费以及三年的网络流量费,合计3680元至6500元不等。

 

“学校引进平板电脑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品牌型号选择和议价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缺乏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协商。”据悉,一些家长向督查组反映,平板电脑和教辅软件等均为学校指定,学生及家长事先对硬件性能、软件功能等一无所知,既无选择权又无议价权,有时连销售主体是学校还是公司都搞不清楚。

 

据督查结果,目前嘉兴市127所初中学校已有53所开展“平板教学”,占比超过40%。其中,嘉兴市南湖区和秀洲区分别有五分之四和三分之二的初中学校开展了“平板教学”。截至督查时,嘉兴市2.2万余名初中生参加了“平板教学”,以人均支付费用5000元估算,嘉兴市参加“平板教学”的初中生花费超过一亿元,其中平板电脑的硬件花费近7000万元。

 

然而,通报称,嘉兴市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此却以“家长自愿”、“家长与公司的市场行为”等为借口置身事外,未及时制定出台有关监管政策和管理规定,不履职不作为,导致有关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学生及家长对此意见很大。

 

强制购买、违规分班,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国办督查室指出,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违规按“平板教学”分班,有违义务教育阶段“平等接受教育”的原则和理念,也违反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关于“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规定。

 

同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等产品,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

 

通报称,当地学校及有关部门未对内嵌于平板电脑且在“平板教学”中统一使用的教辅软件进行规范,企业向学生及家长收取教辅软件使用费,违反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进校管理,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加重了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此外,该事件中校企合作不规范不透明,剥夺了学生及家长对平板电脑的选择权。通报显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督查组认为,对学生及家长的诉求简单应付,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据悉,嘉兴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确保整改到位,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