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饶舒玮)11月5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滨州市近期将激发消费活力,在房地产领域将推行不动产消费券等活动。

 

据了解,滨州市在2020年始终坚持大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在今年的第四季度,滨州市依然决定延续激活消费的相关举措,举措范围已经扩至住房领域。

 

在会上,滨州市表示将积极推动不动产证办理开展“消费券”活动,放大不动产消费拉动作用,现已印发《滨州市不动产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提到,此次滨州市不动产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用户在滨州市成功办理增量房(一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在30日内进入“滨州消费券”公众号领取。

 

根据发放计划,该消费券不限制领取张数,第一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每缴纳契税1000元生成一张100元的消费券,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每缴纳契税1000元则相应生成一张70元的消费券;不足1000元部分不予发放。


与此同时,会上还提出滨州市将坚持“房住不炒”,继续执行降低预售许可条件等扶持性政策,扩大改善性住房消费,制定支持机构租赁、长租房及人才住房等配套措施。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滨州成为当前全国首个明确激活住房消费的城市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从上述两项举措可以看出滨州充分认识到了住房消费带来的作用,后续应该会出台各类配套性政策。对于激活住房消费的行为,应该遵循基本要求即房住不炒,真正把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平稳发展的目标进行结合。

 

新京报见习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贾宁